提交帳目電子數據

1.  法規規定

根據第2/2019號審計長批示第五款第(三)項,公共部門及機構和銀行必須按照審計署網站發佈的電子數據格式或表格範本,編製及提交指定電子檔案。

2.  電子數據格式及電子表格範本

第2/2019審計長批示之附件一至附件四要求提交的電子檔案,其電子數據格式及電子表格範本,請進入以下連結下載,進入時須輸入用戶名稱和密碼。

一. 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之輔助資料

二. 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央帳目

三. 不包括特定機構的自治部門及機構

四. 特定機構

3.  提交電子檔案的方式

根據第2/2019號審計長批示第五款第(四)項,可選擇以下一種方式提交批示所要求的電子檔案:

把電子檔案刻錄於唯讀光碟上並由負責人加簽確認。

使用審計局所屬的電子證書加密有關電子檔案,再透過特區政府的“公文及卷宗管理系統 – 其他電子文件”遞交。

注意:(a) 所有電子檔案應儲存為一個壓縮檔(.zip)進行加密;(b) 部門負責人簽署的電子公函無需加密。
為方便各部門使用本方法遞交批示所要求的資料,在本網頁中已提供必要的“加密證書”,各部門可參考下面的指引完成有關的遞交程序:

  1. 審計局的加密證書(亦可以按操作指引下載有關的證書)
  2. 加密電子檔案的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