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公佈《民政總署的綠化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

2010/11/04

審計署公佈《民政總署的綠化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這是本澳首份環境審計報告,發現本澳欠缺完善的總體城市規劃法例和體制,令綠化規劃工作只就個別區域或工程項目進行,民政總署在制定和執行日常綠化工作的效益不彰,有待改善。

審計報告又指出,民政總署沒有專門為綠化工作訂定整體規劃,又缺乏日常綠化工作的重視,反映其在綠化工作的管理意識不足。民署雖然制定三項有關保護樹木的指引作為臨時措施,限於沒有約束力,未能真正對樹木和古樹發揮保護作用。而自2007年至今超過三年仍沒有任何實質工作,顯示其態度欠缺積極性。

審計發現,民政總署於2004年至2008年一共投入公帑374,120澳門元設立“樹木管理維護系統”,目標是將全澳樹木資料輸入系統,以協助制定管理樹木方案。全澳樹木共488,364棵,唯直至今年4月只輸入2萬1千多株樹木的資料。為此2008年考慮採用“無線射頻系統” 協助收集樹木資料,但兩年多來仍在研究。另外,前線巡查人員缺乏專業培訓,僅關注明顯的樹木問題,未能對隱性樹患做到防患於未然,而「樹木管理員」人手不足,從近年仍有出現因未能及時發現病蟲害而導致塌樹,顯示巡查機制有漏洞。2006年用21萬元採購的“雷達測樹器”只能測樹根分佈的數量而不能分辨好壞,需另外採購外判服務,送資料去英國分析;更甚者該儀器不能檢測凹凸不平的樹幹,未能適用於檢測本澳最多的一般樹種和古樹。

審計署建議,加速制定綠化專有法例及保護樹木的法規,為古樹訂立明確標準及妥善的管理措施;認真落實設立“樹木管理維護系統” 時所定的各項工作目標;加強樹木巡查人員專業培訓及規範巡查工作的深度;採購儀器前須充分評估其應用性。

民政總署回應每年有制定相關年度工作計劃,將會繼續深化“樹木管理維護系統”之應用、加強培訓人員、現正著手為園林綠化部建立質量管理體系。

根據世界審計組織(INTOSAI)環境審計委員會(WGEA)的定義,環境審計是為促進政府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由審計機關對公共部門等被審計單位的環境管理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性所進行的監督、評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