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版物的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正式公布

2008/12/05

審計署完成了《政府出版物的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對文化局和民政總署的書刊、場刊、海報、賀卡、利是封、年曆檯曆宣傳品進行審計,發現兩個部門普遍對上述出版物事前規劃不足,以致印製數量過多及印製規格過分奢華。審計署建議,公共部門應考慮實際需要及成本效益,訂定合適之印製數量及規格,以免資源浪費。

在審計過程中,主要發現文化局沒有制訂出版工作流程的成文指引,而民政總署之指引亦有待強化;兩個部門由2000年至2006年共積存超過13萬冊書刊,涉及印刷成本約近500萬元;在印製賀卡、利是封、揮春、年曆檯曆等禮節性宣傳品亦存在濫製現象,欠缺印製規格,單在2004年至2006年間,兩個部門涉及上述禮節性印刷品開支共超過130萬。

審計亦發現部門沒有嚴格遵守規定向印務局詢價;對出版物的剩餘數量欠缺既定有效處理措施;放置剩餘書籍之倉存條件不理想,增加損毀的風險;亦沒有定期檢討及記錄出版物,造成政府出版物效益下降。

審計署建議,公共部門以公帑印製宣傳物,應本著“該省則省”,對出版物制訂妥善的整體規劃及嚴謹管理制度,避免只為追求精美而出現奢華浮誇,進而浪費公帑。審計署又鼓勵各部門普及善用電子賀卡,既環保亦節省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