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長何永安在立法會引介《二零一三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

2014/10/24

審計長何永安今(24)日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引介《二零一三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審計署按照規定,全面完成審計工作,分別對組成總帳目的兩套財務報表,即「政府一般綜合帳目」及「特定機構匯總帳目」,審計長對上述帳目作出「無保留」的審計意見。

審計長在會上表示,2013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的結構與2012年度相同,至於依據第8/2011號法律《財政儲備法律制度》於上年度設立的「財政儲備」,由於相關資金在從公庫轉移往「財政儲備」後不再屬於 「政府一般綜合帳目」的資產,故財政局通過「政府一般綜合帳目」的附註,披露財政儲備於2013年度從公庫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金所收取的資金、投資的損益,以及年終結餘等資料,使《2013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總帳目》適當反映「財政儲備」的訊息。爲此,審計署在對「政府一般綜合帳目」作出審計意見時,將須一併考慮對以上「財政儲備」資訊的真確性。為保持準確及嚴謹,審計署持續沿用在2011年收緊的「重要性水平」計算方法,同時,為應對個別自治機構在2014年度正式轉為特定機構,審計署投入更多資源,預先就其2013年年終權責發生制的財務狀況作適當的部署。

在電腦輔助的實踐方面,經過上年度的試用與完善,由國家審計署協助開發的審計軟件《現場審計實施系統》第二期已告完成,並於本年度審計工作正式投入使用。該審計軟件可應用於中央帳目,以及自治部門管理帳目數據的核對核算、搜尋、整合等一系列審計工作。雖然基於審計工作本質,有一些步驟仍必須由審計人員直接執行,包括文件及實物檢查、與第三者確認、分析、觀察、詢問、記錄、跟進等等,但對於已經電腦化的工作步驟,相對於以人手執行,不但更為精確可靠,該部分工作所需的時間亦大幅下降。另外,《現場審計實施系統》也衍生開發了子系統「電子數據輔助工具」供各政府部門使用,在提交電子數據給審計署前,協助部門預先檢查格式是否正確及檔案是否齊備等,減少部門及審計署事後需要因格式問題而溝通及補充的時間。

審計長透過「審計長報告書」分別陳述了「政府一般綜合帳目」及「特定機構匯總帳目」的審計結果,並連同所轉載的兩套財務報表,彙編成《二零一三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該帳目審計報告上月底已送呈行政長官,並送交立法會,今日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引介,市民可於本網站下載報告全文,或於辦公時間到審計署免費索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