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長在立法會簡介《二零零三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

2004/11/05

審計長蔡美莉今(4)日在立法會介紹《二零零三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時指出,經過各公共部門的努力,財政管理系統之完善工作已初見其效。

審計署即日起正式公布有關《報告》並予公眾免費索取。

蔡美莉在簡介中表示,在收到了由財政局編制的,包括了27個非自治部門在內的特區政府總帳目及48個其他自治部門自行編制的管理帳目後,對所有帳目進行了全面的帳目審查分析,核實所有申報帳目已按要求填寫並如實反映財政收支概況;然後對其中的7個非自治部門、6個行政自治部門及12個行政財政自治部門進行了實地的審計工作,進一步審計這些部門的財帳運作的實際處理情況。由於過去幾年已經對所有總部在特區內的公共部門進行了一次實地審計的工作;因此,在今年除了重新對21個部門展開現場工作外,還派出審計人員分別前往北京及里斯本對特區派駐當地機構進行了實地審計。

透過今年度的實地審計結果,可以看到經過各部門的領導及工作人員的努力,各個公共部門的財政管理系統之完善工作已經初見成效。

作為特區首屆工作的回顧,審計署以附件的形式發表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財帳運作概況回顧》的總結報告。此報告內容主要是總體檢視了多年來該署曾提出的審計發現項目中,各個公共部門至2003年的表現情況。其中,對於一些公共部門已經確實掌握及遵行法定程序的審計結果,只闡述有關完善工作的進展;而對於一些仍然需要繼續跟進的項目,如:預留撥款及“內部控制帳”的管理、超時工作開支的管理、首次預算內的結餘估計和常設基金的運作等等,則以較大篇幅去論述審計觀點,使部門可以更明確有關法規的精神及在審計過程中所關注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