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長何永安在立法會引介《二零一一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

2012/10/18

審計長何永安今(18)日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引介《二零一一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審計署按照規定,全面完成審計工作,分別對組成總帳目的兩套財務報表,即「政府一般綜合帳目」及「特定機構匯總帳目」,編制《二零一一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

審計長在會上表示,已取得充分的審計證據,就相關財務報表是否存在錯誤陳述作出合理的確定。審計結果顯示,上述的財務報表已依法編制,同時在所有重要方面反映各自所適用的制度下,特區政府在2011年全年的執行或營運結果,以及在截至該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審計長對上述總帳目作出「無保留」的審計意見。

審計署連續第二年有序地提升實地審計的比例,以進一步確保政府財政及會計帳目均已依法妥善處理。在審計工作質量方面,為保持準確及嚴謹,審計署持續沿用經收緊上年度「重要性水平」的計算方法,並依既定指引施行質量監控及獨立的內部審計程序。

去年開始,審計署在國家審計署的協助下,開發了《現場審計實施系統(澳門版)》的首個版本,並在是次帳目審計工作中投入使用。作為一個起始的版本,該系統目前已應用於對公庫帳目的審計工作,主要包括數據的核對核算、搜尋、整合。審計長指出,電腦輔助技術不但有助提升效率,提高準確度,同時也作為一個技術平台,為軟件的進一步開發,特別是延伸到對自治部門的審計,打好技術基礎。

審計長透過「審計長報告書」分別陳述了「政府一般綜合帳目」及「特定機構匯總帳目」的審計結果,並連同所轉載的兩套財務報表,彙編成《二零一一年度政府帳目審計報告》,該帳目審計報告上月底已送呈行政長官,並送交立法會,今日經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引介後正式公佈,市民可於本網站下載報告全文,或於辦公時間到本署免費索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