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公佈《民政總署對休憩用途市政設施之管理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

2016/09/22

審計署公佈《民政總署對休憩用途市政設施之管理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根據審計署在各抽查地點的觀察結果,發現大量設備損壞,甚至部分存在安全隱患。對於休憩用途市政設施的管理工作,民署雖表示已設有定期巡查及維修機制,以盡早找出設備及清潔等問題進行跟進,同時對具有潛在危險但未能即時維修的設備,亦會採取移除或圍封等的安全措施。但審計結果顯示,民署有關機制在設計及執行上明顯存有不足,安全措施亦沒有確切執行。

2015年度民署為休憩用途市政設施所支付的開支,總額達98,672,749.75澳門元。是次審計目的,主要審查民署對休憩用途市政設施有否制定適當措施,確保場地內各項設備運作良好,並保持清潔衛生,讓市民能在舒適及安全的環境下使用。審計範圍集中探討民署對休憩用途市政設施的巡查及跟進情況。

審計署於2014年4月透過對“西灣湖廣場及其周邊地段”的實地觀察,開始就民署對休憩用途市政設施管理的審計工作,隨後增加9個實地觀察地點,結果發現大量設備及衛生問題。當中3個問題最為顯著的地點,包括:“西灣湖廣場及其周邊地段”、“祐漢街市公園”及“南澳花園休憩區”,在審計署發現的30個問題中,有多達28個屬於民署巡查後也未有發現的,當中有11個問題審計署早於2014年4月已書面通報民署,但直至2016年3月仍未作出改善。

審計署又發現民署對一些具有即時危險,容易造成意外受傷的損毀設備,不但沒有及時維修,連圍封警示危險也鮮有執行,審計報告以圖片顯示多項設施損毀的情況,如西灣湖廣場上、下層嚴重爆裂及下陷的地磚;“祐漢街市公園”地基生鏽離地搖晃的健身器材及鄰近兒童遊戲區的破裂消防玻璃門等。同時,民署對外判清潔商亦欠缺足夠監管,一些棄置於行人路附近的垃圾,連續數天也沒被清理,而一些藏於綠化帶及石隙中的垃圾,更是數個月也沒被理會,當中較為顯著的問題出現在“南澳花園休憩區”綠化帶及西灣湖湖邊附近的石隙。審計報告指出,民署2015年度用於休憩用途市政設施的相關清潔開支達44,171,870.05澳門元,但民署對外判服務卻欠缺適當監管,有抽查地點長時間存在環境骯髒的問題,影響市民及遊客的使用意慾。

審計署透過綜合評論指出,政府建設休憩設施安全可靠是社會長期以來的共識,如今因管理者欠缺積極的工作態度,致使不少設施皆出現安全隱患,這不但有違設立休憩設施的初衷,管理者的粗心、疏忽、麻痺大意更完全暴露於公眾眼前,為保障設施使用者的安全,民署應認真檢討問題,切實改善相關工作。

市政設施和其他公共設施一樣,建設方面的把關固然重要,但營運使用才是目的所在,所以長期的妥善管理及維修保養都是相關專責單位的重要職責。在今次審計中,部分民署轄下的休憩設施的維修或清潔是由外判商處理,但作為負責任的管理部門,民署應加強對相關外判商的監管,督促其履行職責。同時,民署必須完善其巡查機制,做到主動發現問題,主動維修及清潔,而非被動地執行工作,或者對日常顯而易見的問題視而不見,不作處理。

透過今次審計,所有公共部門亦應引以為鑑,做好公共設施的日常管理,確保設施發揮應有作用,致使特區政府對相關公共設施的投資達到物有所值,服務大眾的目標。同時透過對設施適時的檢視,避免問題惡化,減低維修成本。

審計報告亦指出,市政設施建成後,政府當然有責任管理和保持環境清潔衛生。然而,有關環境衛生問題的根源卻並非來自政府,正如是次審計發現的大量生活垃圾,均是公眾使用設施後留下。公共設施是為了市民而建設,本質上是大眾共同享用的休憩空間,因此設施的使用者亦要愛護公物,注意環境衛生,珍惜公共資源。民署除了憑自身的資源努力維護休憩設施,更應與市民加強溝通,認真跟進使用者反映的意見,切忌態度傲慢、漠視民意,應以更大的決心營造官民攜手合作的氛圍,共同保持公共設施的整潔美觀。

最後,特區政府在計劃及籌建有關設施時,可考慮增加資訊的透明度,鼓勵市民多提意見,增加互動交流,透過共同參與及締造來提升大眾愛惜公物的意識,齊心維護各市政設施內的設備安全及環境衛生。

報告較早前已呈送行政長官,公眾可於審計署網站(http://www.ca.gov.mo)下載報告全文,或於今日辦公時間到本署免費索閱。